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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手机货不对板,商家却“消失”了...... |消费警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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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市民莫先生所购买的手机
本案商家正是利用该消费者“爱贪便宜”的心理使其上当受骗。该消费者购买的手机,按照正品价格大概几千元,但该商家借着厂家直销、“水货”等宣传手法使莫先生相信商家是因为活动促销手机价格才如此之低,让消费者抱着“捡到宝”的心理一步步走进消费陷阱。
不仅如此,商家针对那些抱着观望态度的消费者,往往利用货到付款的方式,使这些消费者抱着认为自己是有能力、有把握检测问题产品的这样一种侥幸心理购买。尽管确实存在防范意识高的消费者,但是大部分消费者在收货的时候并不能辨别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,往往等支付完,回家使用的时候才恍然大悟。
而且商家通过网页弹窗进行销售,消费者事后若发现被骗,也很难找回销售页面,导致消费者无法保留证据来证明自己上当受骗。
为此,佛山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:
一、购买手机应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购买,网购之前,要对产品进行多搜、多查、多对比,也就是货比三家。从成交记录、信誉度、评价等多方面对店铺和产品进行评估。
二、尽量选择大平台,选择经营规模较大、信用等级和评价较高的大型购物网站,平台对商家的监管更严,更有保障一些。
三、当发生网络购物纠纷的时候,要及时取证,保留交易记录,可以通过向网络平台客服发起投诉,也可以向网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、消委会等组织投诉维权。
请消费者谨记这句话:“便宜莫贪”!